长沙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及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申请指南

  长沙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及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是如何申请的呢?以下是申请指南,供大家参考。

  1.申请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愿申报成为见习基地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了工商注册或进行了法人登记,且正常经营三年以上;

  (2)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具有一定规模(一般参保人数为30人以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愿意参与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

  (3)见习岗位设置合理,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管理类或技术类见习岗位,每年提供见习岗位不少于10个,且年度内接纳见习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员工人数(参保人数)的30%;

  (4)具有良好的见习培训场所和较强的师资培训力量,具备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正规有效的见习指导和管理;

  (5)工作环境良好,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提供外派见习岗位的劳务派遣公司不纳入见习基地认定范围。

  2.申报资料

  (1)《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2)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法定注册登记资质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4)《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指导师资情况表》;

  (5)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3.认定流程

  (1)单位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向市或区、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2)踏勘审核。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申报材料后,对申报单位的单位规模、见习岗位、工作环境、培训场地等情况进行实地踏勘,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3)签订协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后,向单位出具认定通知,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申报单位签订《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并授予“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标牌。

  4.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招用见习人员补贴

  见习单位按规定接收见习人员见习的,可按季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见习补贴。

  5.就业见习对象范围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

  6.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

  见习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执行,见习补贴期限按见习人员实际见习月数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

  7.发放方式

  见习单位按规定接收见习人员见习的,可按季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见习补贴。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见习补贴采取先发后补的方式。见习期间,由见习基地按月发给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再按季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补贴申请,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8.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资料

  见习基地在每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一季度的见习补贴,并提供下列材料:

  (1)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见习人员《毕业证》或者《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4)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的《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

  (5)《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花名册》;

  (6)见习基地每月转账发放给见习人员本人账号的生活补贴凭证;

  (7)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8)见习人员手持见习协议的照片。

  以上第(1)、(2)、(4)、(8)项按信息系统要求上传。

长沙县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指南

关于作者: 蚌埠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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