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将办这12件大事(附详细清单)

  2021年,湖南省将办这12件大事,具体内容如下。

  1、完成100所芙蓉学校建设任务

  按照“六好”要求,抓好芙蓉学校硬件建设,推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校长教师选聘、教育信息化等内涵建设,把芙蓉学校建设成为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标杆,增加学位14.6万个,确保招生划片区域内贫困生都能就近入学,贫困地区每个孩子有学上、上好学。

  2、增加10万个公办园学位

  按照“建设一批、回收一批、盘活一批”的工作思路,增加公办园学位10万个。将增加公办园学位工作纳入2021年对地方政府督导评估和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确保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工作目标。

  3、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

  完善有关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超员摇号以及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四统一”同步招生等政策,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为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实施公办中职学校学位增长计划

  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集中力量扩大优质中职学位供给,推动2021年全省公办中职学校学位增加3000个以上。

  5、建设一批全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示范中小学

  制定2021年湖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示范中小学遴选工作方案,评选首批省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示范中小学,充分发挥其在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并对首批示范中小学给予工作经费奖励。

  6、实施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系列专项计划

  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落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招生计划任务,确保2021年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三大计划1.2万人以上编制规模。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录取比例不低于所在专业的录取比例。

  7、推进学生心理健康和思想政治教育

  召开全省学生心理健康推进会议,指导各地各校加快心育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月”活动,搭建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平台,健全家庭、学校、政府、社会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督导内容,督促各地各校落实心理健康教师待遇。巩固拓展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成果,培育建设100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100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

  8、实施乡村教师队伍素质提升计划

  招收公费定向师范生1万人左右,做好“特岗计划”“三区”支教和“银龄讲学计划”的实施工作,创新中小学“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教师培训模式,推进实施教师信息能力提升工程2.0计划。

  9、开展基层教师关爱行动

  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专项督导工作成果,以县为单位全面核查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预算安排落实情况,督促各地强化保障措施、健全三项机制,优化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制度设计。落实乡村教师人才津贴政策,为在乡村学校从教满2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开展“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营造尊师重教深厚氛围。

  10、抓好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严格落实“一把手工程”,大力开拓就业市场,搭建就业平台,强化就业教育与指导,开展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通过上述举措,促进2021届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力争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不低于80%。

  11、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4个100%”,启动“十四五”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示范校项目建设。开展中小学欺凌专项治理行动,统筹抓好防溺水、校车、食品药品安全等学生安全重点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12、提升“互联网+教育政务”服务水平

  推进教育政务公开,通过湖南教育政务网、湘微教育公众号等信息媒介,及时发布入学、招生、就业、资助等群众关注的教育政策信息。按“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要求,办好驻省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省教育厅政务服务旗舰店,进一步提升教育政务为民便民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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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 蚌埠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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