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起长沙县境内重点水域实施常年禁渔(附具体范围)

  2021年3月10日起,长沙县将对全县境内重点水域实施常年禁渔,详细信息见下文。

  禁渔水域:

  浏阳河、捞刀河、白沙河长沙县段及三叉河、金井河、麻林河、浔龙河、双江口河、榨山港全河段。

  禁止事项:

  严禁电鱼、毒鱼、炸鱼;

  常年禁渔水域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禁止利用水上浮动、可视、遥控等设备垂钓;

  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电捕设备、迷魂阵、拦江网、地笼等禁用渔具;

  未经批准禁止渔船、排筏、橡皮艇、快艇等涉渔设施在禁渔水域停泊、航行;

  禁止向天然水域投放外来物种、杂交种、未经检疫合格的水生生物;

  禁止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监管执法: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禁渔宣传教育,加强日常巡查,并积极配合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网鱼及“三无船舶”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公安、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组织力量进行日常巡查和开展专项行动;公安、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将相互配合,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禁渔顺利实施。

  违反常年禁渔规定的,将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以及渔具、渔船等捕鱼设施,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会移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以暴力威胁、伤害执法人员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会移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温馨提示:

  长沙县人民政府提醒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请自觉遵守禁渔水域内的各项规定。如发现违反规定行为的,应及时向公安、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或当地政府举报。

  举报电话:公安局110;行政执法局0731—85252110;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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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 蚌埠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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